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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的蠢事皆發生在愛情方面,不甚適合在婚後大肆喧染,雖說誰不年少輕狂風花雪月的,為了婚姻永保和諧長存,就此緘口。
轉頭問了老公,活到現在,個性大剌剌的他,自小到大應該有事可說吧?!"嗯,有啊,小時候跟爸媽去露營,看著提燈(似乎是燃油燈),不自覺的伸出手摸了一下,當場噴淚,指紋被燙消失,整個活動只能抓著一袋冰塊。"
mo的OS: 原來小時呆是真的呆,而且只是個起端。
還記得剛交往,與男人的親戚聚餐,飯足酒酣之際,他表弟開心著講著喝醉酒的趣事;男人和表弟年紀相仿,玩在一起也是正常,怎知某次趴踢,男人喝茫,轉身便成大字型,兩腳一開倒在營火堆旁,嚇得表弟連拖帶拉,烤人肉慘劇差點發生,隔天睡醒,男人完全不知前晚發生何事。
酒醉慘案也發生在交往過程。話說又是同位表弟,搬到他州唸書工作前,恰巧遇上新年,一群親戚到表弟家吃吃喝喝,窗外下了鴻毛大雪夜又深,不如住下方便續攤,男人便與表弟抓著一瓶類似香蕉油口味的酒去敘舊道別,喝到凌晨六七點嘟嘟囔囔的爬回沙發床,如果就此昏迷倒也無事,怎知他滿床打滾,一手揮中我心窩,腳胡亂飛踢許久。大怒,先大腳將男人踢至一邊,才一會兒,他又不安分亂滾,於是本人祭出無敵拐子一記,就此天亮好眠。
隔早,男人大呼腰酸大腿發疼兼淤血。ops,酒醉讓人作出猛事是真的,至於誰作的,可就說不定了。
把男人的糗事趣聞拿來寫文參加活動,mo豁出去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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